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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Dec 31, 2023 5:33:57 GMT 1
是,间施加的行政罚款无关。 阿纳尔多·里扎多 ) 指出,首先,重要的是要记住,犯罪学家提出了激烈的批评,在他们看来,甚至不可能处以所涉罚款,因为在以下典型数字中没有预见到这一点:违法行为,甚至不构成犯罪。 Damásio E. de Jesus 揭示了一般性的想法:“第 297 条与其他条款分开,无需进一步解释,使解释者乍一看可以对修复性罚款的性质产生疑问:一种刑事性质的措施(替代性处罚)或民事处罚,与修复损害的预期相关”。(4) 甚至还有关于上述补偿性罚款是否符合宪法的讨论(违宪行为,其中包括)及其法律性质(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)。 路易斯·弗拉维奥·戈麦斯教导说,我们实行这种罚款的主要原因如下:一般来说,受害者,特别是交通违法行为的受害者,在获得应得的赔偿金额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。 在刑事诉讼正在进行期间,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。但这并不总是很快,另一方面,存在判决冲突(民事和刑事)的风险。另一方面,众所周知,受害人可以民事执行刑事判决。事实证明,这是缺乏流动性的。因此,最好的系统似乎是新CTB中包含的系统。(5) 应当指出的是,可能属于修复性罚款并在案件记录中衡量的损害是重大损害,包括个人损害,但不包括精神损害。造成精神损害的,应当向民事部门寻求赔偿。 在 手机号码数据 民事损害赔偿中,必须扣除修复罚金,以避免受害人不当得利。该研究所的精神可以从以下决定中看出: “对受害者家人有利的金钱利益仍然存在,对此有上诉。面对现实吧,一百块最低工资似乎并不算多;受害者的生命肯定会更有价值。这里是关于处罚,解决规定的金额,被告没有对任何人有任何好处”( 报告员路易。 斯·安布拉)。 “在交通犯罪中,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案件中的犯罪行为造成了物质损失,则不得征收第 9,503/97 号法律第 297 条第 1 款规定的补偿性罚款”(App. 1,172/697) /1 – 第五会议厅 – J. 10.05.00 – 报告员保罗·维托 – RT 783/634)。 该研究所是有争议的,并在学者中造成了一定的逆境,但一旦克服了使其在法医实践中有效和普遍的最初困难,它肯定会被证明是为受害者群体提供最好的援助工具之一。交通犯罪造成的后果。 最后,我注意到这个主题以及与刑事受害者相关 联邦审计法院判定圣埃斯皮里图州国家道路和公路部 (DNER) 的五名前雇员犯有挪用资金罪。 负责付款和让步 共同清偿债务。 埃德尼尔森·马查多用他的个人密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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